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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室内环境国家标准
日期:2010-05-04 16:43:41  浏览量:2535
此文章相关讨论地址:http://www.jncma.com/do/comment.php?fid=83&id=99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五章 室内环境质量 
  第二十六条 装饰装修企业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应当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 
  第二十七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 
  第二十八条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第二十九条 装修人委托企业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装饰装修企业应当返工,并由责任人承担相应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居室空气中甲醛的卫生标准》规定: 
室内空气中甲醛的最高允许浓度为0.08毫克/立方米。 
另外,由于人造板是造成室内空气中甲醛超标的主要原因,世界上不少国家都对人造板的甲醛散发值作了严格的规定,国家标准是穿孔测试值必须小于10毫克甲醛/100克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实木复合地板》规定: 
A类实木复合地板甲醛释放量小于和等于9毫克/100克;B类实木复合地板甲醛释放量大于9毫克至40毫克/100克; 
《国家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人造木质板材》规定: 
人造板材中甲醛释放量应小于0.20毫克/立方米;木地板中甲醛释放量应小于0.12毫克/立方米。 
我国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和评价体系 
我国第一部《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于2003年3月1日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室内空气质量从今有“标”可依。该标准规定的控制项目包括物理性、化学性、总挥发性、生物性和放射五大类20个指标。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主要适用于已使用一段时间的室内空间,而之前实话的《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适用于新装修好的房屋。 
《室内空气质量标准》与2002年7月1日实施的《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国家强制性标准共同构成了我国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和评价体系。 
消费者可以根据这些标准和方法确定不同材料的甲醛释放量和进行空气中甲醛的检测。 
由中国环保总局、国家技术监督局联合成立的中国环保产品认可委员会,是目前为止我国唯一有权颁发绿色环保标志的单位。能够获得这一标志的产品必须是对于除了本身产品质量性能指标达标以外,还要有更高的环保要求。在这个基础上从1996年开始,大约认证了600多个厂家,43个产品获得了此标志,1100多种商品可以贴上绿色环境标志,乳胶漆是唯一获得此标志的建材产品。 
其他法规:《中国卫生标准室内环境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