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工程案例
用户中心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 | 忘记密码
推荐案例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返回
沈阳:室内环境不达标不予验收
日期:2010-05-04 16:43:13  浏览量:2753
此文章相关讨论地址:http://www.jncma.com/do/comment.php?fid=83&id=985
      新装修房屋的空气污染,已成为一大“杀手”。为了有效对付这一“杀手”,市建委于4月3日提出要求,今后我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程,都要实行室内环境质量竣工验收检测制度。 
      市建委制订了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标准,对未进行室内环境质量检测的工程或经检测不合格的工程,有关部门不予工程竣工验收。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单位将接受相关部门的严格监督,检测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假试样、假检测和假报告等造假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