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工程案例
用户中心
用户名:
密  码:
   注册 | 忘记密码
推荐案例
 首页 -> 新闻中心 -> 政策法规
返回
住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即将启用(一)
日期:2010-06-11 15:33:25  浏览量:5389
此文章相关讨论地址:http://www.jncma.com/do/comment.php?fid=83&id=1724

施工过程问责更仔细

  关键点:装修影响邻里生活公司有责

  新增内容摘选: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赔偿责任。

  看点解读:在二手房装修过程中,常会涉及因为楼上装修施工原因,楼下或周围邻居生活受到影响等邻里纠纷问题。对于邻居生活造成的困扰与麻烦,究竟应该谁来负责?由于合同约定不明,消费者往往就只能吃哑巴亏,无奈花精力来解决家装公司留下的种种麻烦。新合同明确了家装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承担的修理和赔偿责任,将更加有效、快速地解决类似问题,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特别提醒:为了追求个性、时尚,很多业主在翻新二手房的时候喜欢“动结构”。请注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别忘了到各区建设局监察大队办理审批手续,再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并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方可施工。

  材料供应、材料保护义务更清晰

  关键点:配合工程进度购买材料很必要

  修改内容摘选:若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提供,造成损失、延误工期由甲方承担;材料到场时,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并承担成品及材料保护的责任。如甲方供应的材料、商品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坚持使用经书面认可的,由此工程造成的损失或环保不达标,责任由甲方承担。

  看点解读:半包或包清工装修,需要消费者自行购买部分或全部材料,是目前杭州比较普遍的两种装修方式,同样也是较容易引起纠纷。待装业主经常会因为不熟悉供应流程或与家装公司沟通不充分,导致材料供应不及时,或购买材料被调包,进而延误工期,引起纠纷。新合同对材料供应时间、材料保护的义务进行了更为清晰的约定,有效防范因材料不能及时提供的工期延误和纠纷。

  特别提醒:新合同在附件(二)中,新增加了《客户自购、自选材料进度配合参考表》,对各类家装施工过程中可能涉及的自选、自购材料的进场时间、施工阶段注意事项等,做了详细分类与描述。对于马上要装修的您,将是非常有用的材料购买小指南。另外,由业主自己购买的材料价款一般不列入合同价,但需要家装公司负责施工、安装的,业主还是应支付相应的人工费及管理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