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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二)(一)
日期:2010-05-04 16:44:31  浏览量:2478
此文章相关讨论地址:http://www.jncma.com/do/comment.php?fid=83&id=1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Indoor decorating and refurbishing of materials-limit of harmful substances of wood based furniture 
 2001-12-10发布   
 200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 
 
 5.1.5.2 甲醛的收集
   在直径为240mm、溶积为(9-11)L的干燥器底部放置直径为120mm、高度为60mm的结晶皿,在结晶皿内加入300mL蒸馏水。在干燥器上部放置金属支架。金属支架上固定试件,试件之间互不接触。测定装置在(20±2)°C下放置24h,蒸馏水吸收从试件释放出的甲醛,此溶液作为待测液。
 5.1.5.3 甲醛浓度的定量方法
   量取10mL乙酰丙酮(体积分数为0.4%)和10mL乙酸铵溶液(质量分数为20%)于50mL带塞三角烧瓶中,再从结晶皿中移取10mL待测液到该烧瓶中。塞上瓶塞,摇匀,再放到(40±2)°C的水槽中加热15min,然后把这种黄绿色的反应溶液静置暗处,冷却至室温(18°C-28°C,约1h)。在分光分度计上412mm处,以蒸馏水作为对比溶液,调零。用厚度为5mm的比色皿测定该反应溶液的吸光度As。同时用蒸馏水代替反应溶液作空白试验,确定空白值为Ab
 5.1.5.4 标准曲线的绘制
   按GB/T 17657-1999中4.11.5.5.2绘制标准曲线。
 5.1.5.5 结果表示
 5.1.5.5.1 甲醛溶液的浓度按式(1)计算,精确至0.1mg/L
    c=f×(As-Ab)…………………………………………………………(1)
 式中:
    c——甲醛浓度,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f——标准曲线斜率,单位为毫克每升(mg/L);
    As——反应溶液的吸光度;
    Ab——蒸馏水的吸光度。
 5.2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的测定